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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娶妻纳妾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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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人娶妻纳妾的那些事儿 古代女人讲究从一而终,而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但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古人娶妻纳妾的那些事儿。 中国古代从商周开始就实行一夫一妻制

古人娶妻纳妾的那些事儿

古代女人讲究从一而终,而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但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古人娶妻纳妾的那些事儿。

中国古代从商周开始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当时的礼法非常严格,上到天子诸侯下到黎民百姓能娶多少女人都是有规定的。《礼记》中记载,天子除去王后还可以娶夫人、嫔、御妻等合计120人,在这里我们统称为“妾”,还有婢和姬。妻、妾、婢、姬在地位上有很大的差别,其中妻的地位最高,几乎与夫相当;妾的地位与妻相比就要差很多了,但也能算是主子;婢就是仆,一般出身于清白的穷苦人家,不得已卖身为仆;姬的地位最低,一般是罪人的后代,完全被当做财产。

战国时期的诸侯是不能纳妾的,所以出现了一种代替纳妾的结婚形式叫做媵妾婚,就是娶一个妻子附带一群陪嫁。这些陪嫁并不是普通的陪嫁丫鬟,而是妻的同族姐妹叫做媵妾,地位仅次于妻。另外,当时互相交换姬是比较常见的交友手段,这可能就是最早的“换妻”了。所以当时有很多喜当爹的故事,传闻秦孝文王就是喜当爹生下的嬴楚,也就是秦始皇他爹。

汉代开始官员可以纳妾了。纳妾虽然不像娶妻一样需要六礼,但也需要用小轿把妾接回家。妾的地位虽然比婢和姬的地位高,但妾就是妾,就算妻子死了,妾也不能扶正。如果非要扶正,轻则挨一顿板子,重则发配一年半。

唐朝唐律户婚中出现了三种离婚的方式,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杀伤、殴打、骂詈、通奸等情况的,会被官府判处强制离婚。第二种,妻子出现不孝顺父母、无后、好妒、有恶疾、言多、偷窃、淫乱这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休妻了。第三种是出于双方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当时的社会舆论对离婚的女子是非常宽容的,唐朝公主中再嫁甚至三嫁的也大有人在。

宋朝的法律极大地提高了婚姻中男性的地位。北宋女词人李清照再婚嫁给张汝舟,由于不断遭受家暴,不得已告发张汝舟徇私舞弊。虽然成功离婚,但按照当时的律法妻告夫要被判徒刑三年,李清照在牢里待了九天就被显贵的亲友力保释放。

元朝蒙古人实行的是一种收继婚制,也就是父亲死了,儿子可以娶除了自己生母以外的父亲所有的女人。如果兄弟死了,他所有的女人必须转嫁给其他的兄弟。成吉思汗死后,他的宠妃木哥哈敦就被三儿子窝阔台娶走了。

明代崇尚理学,对妇女的贞洁十分看重。所以当时在丈夫死后立志守节的妇人会受到嘉奖,不但会免除差役,还可以继承丈夫在家族中应得的财产,甚至可以向朝廷为自己申请贞节牌坊。如果改嫁,就会失去丈夫的财产以及自己的嫁妆。

清朝有一种特殊情况男子可以娶不止一个妻子而且都是合法的,叫做兼祧俗称一子顶两门。这种情况就是在父辈兄弟几人中只有一个男性后代,这个男性后代就可以娶多个妻子以达到继承叔、伯、父几门香火的目的。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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