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凶手不服死刑,提起上诉
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凶手不服死刑,提起上诉
正义终于到来!
今天上午,震惊全国的“杀妻藏尸案”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10月18日,朱晓东在家中和妻子杨俪萍发生争吵,朱晓东用双手扼住杨俪萍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朱晓东将妻子的尸体藏在冰柜中。
杨俪萍死后的三个多月内,朱晓东冒充杨俪萍,用她的手机来和杨家人联系,佯装杨俪萍还在世。这期间,他还用妻子的身份证和别的女子开房,四处旅游,把杨俪萍的信用卡透支了十多万元。
本案从庭审到宣判,历时8个多月之久。被害人杨俪萍的父亲在宣判后对记者说:将会第一时间去女儿坟前告诉她结果……
但一审判决还不到一天,朱晓东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今天下午,朱晓东已经提出上诉申请。
在接受采访时,朱妈妈还反复强调:“我儿子还是小孩子,也很乖,胆子也小”,而提到被杀的儿媳妇,她却称:“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脾气也很固执……”
///杀妻后尸体藏冰柜,微信假扮妻子三个月///
2016年10月17日,与妻子杨俪萍结婚不到一年后,朱晓东用一只手扼住杨俪萍的喉咙,夺走了她年仅30岁的生命。
杀死妻子后,朱晓东将尸体装入家中的冰柜。此后的105天,他一面以使用杨俪萍的积蓄,刷杨俪萍的信用卡等形式,前往多地旅游;一面在杨俪萍的微信上,以妻子的名义发布朋友圈,与亲友聊天,维持杨俪萍尚在人世的假象。
直到2017年2月1日,杨俪萍父亲60岁生日当天,朱晓东向警方自首,承认了杀妻后藏尸冰柜,并在微信上假扮杨俪萍的全过程。
关于杀人原因,朱晓东曾在庭审中透露,事发两天前,两人曾共同前往杭州旅游,但是因为自己没有订到杨俪萍满意的酒店,导致妻子心存不满;返程时,朱晓东一度没有买到高铁票,又引发两人的第二次争吵。
朱晓东说,直到事发前,杨俪萍依然在为这两件事抱怨,自己随后扼住妻子的脖子,目的是“让她不要再唠唠叨叨”。
夫妻二人生活照
警方事后查明,朱晓东用被套,将妻子的尸体包起来,放进家中的冰柜,并放了些生活用品及其他东西做掩盖,“这样做一是不敢面对,二是怕人发现。”他在庭审中说。
接下来的105天时间内,朱晓东随身携带杨俪萍的手机,先后前往南京、海南、徐州、南昌、无锡、韩国首尔等地旅游。通过使用杨俪萍的微信,他让所有亲友都以为,妻子依然活在人世。
///曾给妻子写保证书:烧炭一起死///
按父亲的说法,杨俪萍从小是家人心中的“乖乖女”,上海“小囡”,成绩优异。2009年,杨俪萍从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考取教师编制,成为重点学校——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的教师,月收入在万元左右。
朱晓东的经历则复杂得多。10岁那年,朱晓东的父母离异。此后,他与母亲一起住在虹口区一间30多平米、位于4楼的老式居民楼内。
自小成绩平平的朱晓东,初中毕业后入读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2006年,19岁的朱晓东进入上海东方商厦,成为一名店员。此后,他辗转多个商场,干过摆货、销售,有时做上几个月便辞职,收入也一直不稳定,通常在4000多元。
2007年,朱晓东曾经参加一档选秀节目,并收获一定知名度。但由于被淘汰较早,走下选秀舞台的朱晓东,生活上没有太大起色,依然依靠在商场打工为生。
朱晓东生活照
两个人的生活,本不应发生交叉。关于朱晓东和杨俪萍相识的过程,即便是杨俪萍父亲杨敢连也表示“不清楚”。杨俪萍的一名好友曾经提供一种说法:朱晓东在商场做理货员时,偶然看见正在逛街的杨俪萍,随后开始展开追求。2014年初,两人与好友一起去无锡旅游,恋情才第一次在朋友间公开。
2015年12月31日,朱晓东与杨俪萍领取了结婚证。这桩婚姻并不被杨家人看好。领证半年后,杨俪萍与朱晓东举行婚礼。为了照顾朱晓东的家庭条件,婚礼只有6桌,没有司仪,杨俪萍也没有穿婚纱,仅套了一件白色蕾丝上衣,加上一条牛仔裤。
杨俪萍与朱晓东的生活并不“同调”。表面上的“同化”,没有能够避免争执。朱晓东删去了杨俪萍大部分男性好友,但其本人对婚姻并不能算忠诚。杨俪萍去世后,家人发现一张手写的字条,字迹歪歪扭扭。
“保证只有你一个,保证再也不和别人发消息,不会和别人联系,手机每天都可以给你看,手机记录随时可以去查,每月一号。”这是朱晓东写的“保证书”,时间大约在2016年中,杨俪萍发现朱晓东和其他女人有来往,两人大吵一架。
纸条的左下角还有一行小字:如果有,烧炭,在家里,一起死。
///审判决中几个要点,值得关注///
一是凶手朱晓东属于投案自首,但并没有获得从轻发落。
二是本案属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凶杀案件,之前不少人认为对这样的案件不宜适用死刑。
///残忍杀妻藏柜,自首不足以减其罪错///
首先,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是,自首不代表就可以免除死刑。《刑法》规定,“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必须”从轻。
本案中,朱晓东残忍杀害妻子,隐藏尸体长达近半年,无论如何都是逃不脱法律惩罚的。
///对因家庭矛盾而起的凶杀案不能一刀切///
其次,另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是,之前司法政策对于因家庭矛盾转化的凶杀案件,原则上持宽严相济的态度。
2007年4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在处理上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有所区别。
2010年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在本案中,检方也提出,朱晓东“错误地采取故意杀人的方式来处理家庭矛盾,不仅伤害了他和被害人的家人,也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其行为后果,“已超出家庭矛盾范畴,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晓东当庭悔罪,其辩护人提出,朱晓东的行为应认定为激情杀人,请求法院轻判。
区别对待家庭矛盾案件和普通治安案件,这样的司法政策的初衷是实事求是的,但也要防止长期运行过程当中,政策走向偏离,异化成“只要是家庭内部杀人就不能适用死刑”。
事实上在不少个案中,“杀妻子”“杀害女友”被统统套上“家庭矛盾”的由头,成了“免死金牌”,就会让个别行凶者有恃无恐,也让女性失去了法律应有的保护。甚至有一些网友极端地说:“姑娘,你谈场恋爱,就把性命交出去了!”
朱晓东这种丧心病狂的犯罪手段,以及事后残忍藏尸,处心积虑隐瞒死者的死亡情况,充分说明此案与因为家庭矛盾成而起的凶杀案有着很大的区别,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家庭矛盾不是免死金牌,朱晓东属于咎由自取。
这个司法判决也是向所有的家庭暴力案的受害者发出了正确的信号: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让施虐者得到应有处罚。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