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领取的国家精神造就奖,到底是个什么奖?
范冰冰领取的国家精神造就奖,到底是个什么奖?
互联网上没有秘密。近日,崔永元在微博中写道“一个真敢发,一个真敢领”,并配以“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颁奖典礼。那么,这个所谓的“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奖项?
依百度百科,“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是梅赛德斯—奔驰与现代传播集团《生活》月刊携手举办的年度颁奖活动,从2007年开始举办,范冰冰是2010年的获奖者。获奖者中,既有冯小刚、贾樟柯、陆川这样的知名导演,也有江南春、冯仑、王石这样的商业名人,当然也不乏李云迪、曾梵志、贝聿铭等艺术家,据主办方介绍,获奖者都是在各自领域创造出非凡成就,带动全社会向前发展的成功人士。
我们不否认获奖者在各自领域内所取得的突出成就,甚至是巨大成就,但这些成就是否就可以被冠以“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确是值得商榷。换言之,一个商业公司和一本商业杂志是否就可以定义“国家精神”并以此为名进行颁奖,确是需要引起关注的。
的确,国家需要精神,英雄需要荣誉,中华民族也向来具有敬仰英雄、崇尚荣誉的光荣传统。但一段时期以来,颁奖典礼过多过滥、各类荣誉名不符实,甚至动辄以国家、中华冠名,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荣誉评选,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于荣誉的认可度和美誉度。
这其中,既有一些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大搞“荣誉经济”,以颁奖为诱饵开展市场营销,无视荣誉价值影响的恶劣动机;也有一些企业,为了扩大企业影响推波助澜,花钱买荣誉骗取信任,无视社会责任的经济冲动。正是在供需双方的不谋而合下,健康积极的荣誉评比,变成了丑陋的金钱交易,产生了比虚假浮夸评奖更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劣币淘汰良币”,形成错误价值导向。明星为了获奖,不是日积月累的演技锤炼,而是戛纳红毯的表演作秀。企业为了获奖,不是着眼产品服务的质量提升,而是依靠奖励傍身骗取信任。这些明星和企业,把消费荣誉当成手段,在获取私利的同时,严重打击了靠拼搏奋斗赢得社会认可的个人和企业的工作热情,形成了错误的价值导向。
“乱花渐欲迷人眼”,干扰主流价值判断。太多的评奖,太大的荣誉,使荣誉失去了其本身的价值引领作用,使奖励失去了其应有的激励鼓舞功能。有些演员拿奖拿到手软,却拿不出一部像样的作品。有些企业经常出现在知名企业名单里,却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产品。这样的获奖演员和企业的存在,严重的冲击着社会公众对于荣誉奖励的信任度,严重干扰了荣誉奖励的权威性。
其实,“建立国家荣誉制度”一直都是立法热点,过多过滥的荣誉,不仅降低了荣誉本身的权威性,也严重干扰了社会信用体系和主流价值观,只有尽快通过法制化的途径,予以有效解决,才能使“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的噱头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