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民”这一概念
理解“人民”这一概念
理解“人民”这一概念
对于“人民”这一概念的理解,我一直认为简单,一句话就能概括:“一切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都是人民的范围”。
直到有一天,我的朋友问我,你说民营企业家,电影明星等富豪,他们是属于人民的范围吗?
我脱口而出:“他们也是人民的范围,只不过以前他们也是从无名做到有名,才冠以这些称号。只要他们是合法经营,遵纪守法的公民,虽然他们身价提高了,财富积累了,也不影响他们属于人民的范畴。”
我的朋友听了,一脸茫然的看着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当然,我这是随口一说而已,要我说出为什么?我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于是我搜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的解释和报道,才有了粗浅的认识,。
关于“人民”这个概念,其实是历史时期的政治概念,是个动态的范围解释。
在中国,最早发明使用“人民”这个概念的是毛主席。当时毛主席在马克思无产阶级理论的基础上,推断出“中国人民”的概念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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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含义是:一切被“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剥削的群体和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
“人民”的范围,要比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大得多。具体说:人民不仅仅是无产阶级,还包括中国的中农,所有的手工业者,民族资本家、正常的商人,小商小贩等等,以及一切受压迫剥削的人群。
那些依附于帝国主义的买办资产阶级、大量占有土地的封建地主和富农阶级、官僚资本阶级。 这“三座大山”,就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要打倒和改造的对象,是人民的敌人!
可见那时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概念,就是排除了“三座大山”之外的所有人群。
进入到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概念,那就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显然“人民”的概念和定义也比较宽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劳动群体比较单一。除了管理干部,就是劳动群众,劳动群众都是在国有、集体、事业单位工作,实行各尽所能多劳多得分配原则。
当中国进入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混合的体制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时候的“人民”概念就发生了变化,多出了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人群,有雇佣劳动力和被雇佣劳动力的现象出现,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有所拉大,少部分人占有较多的财富,这就给“人民”概念注入了新的内容。
如何定义新时期下的“人民”概念?我查了相关资料,其解释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就是社会基本主体的劳动群众,并且涵盖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因此,应以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三个群体来理解和定义人民。
可见,人民的定义更加宽泛,从政治含义上理解,只要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属于人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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