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07开头的身份证是哪里的(身份证610112)
310107开头的身份证是哪里的(身份证610112)
花开的两个方向
每朵花都有两个方向,开,或者不开。似乎是仓央嘉措说的,不开,比开还要累。在上海,我常去西南偏西的青浦,理由多数是为祭祀我的岳父,我的岳父就埋在那块土地上,那块土地上有中国最美的坟地,坟地里有玉兰树有太阳花有清水河。这块坟地叫福寿园,福寿园给很多人的印象,其实这不是一个坟地,而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我认定,我的岳父在这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永无结局、无比奢侈的高尔夫运动。
每次去福寿园看到自己的名字,雕刻在一块黑色的石头上,而且一半被埋在草丛中,我就觉得是扎根的了。无疑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因为每次去青浦,不管冬至清明还是别的什么日子,除去坟地之外,更多时间还要去朱家角,去淀山湖,去佘山,去东方绿洲。去这些地方我们得到的更多,因为在那条路线上,除了故人安息之外,还是一个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我过去几年写了十六部“进城”系列,基本在写城市化进程中的人性,写农村人与城市人之间的冲突。我曾经说过不止一次,一个农村人要在城市里安家,无异于是重新建造一个故乡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有人出生,关键是要有人死去,要有人埋在那里,化为泥土的一部分,那才是我们的根。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我现在需要校正我的目光,我的目光无疑是斜视的或者是短视的。因为在这个以生命为主色调的世上,有死,就有生;有地下,就有地上;有冷漠,就有温暖。我不能选择一个方向,而放弃另一个方向,因为生是生动的,地上是光明的,温暖是含着火焰的。生动的东西才附得住灵魂,光明的东西才有深意,火焰才可以让人去飞翔。
我是农民出身。我承认,我对庄稼的爱和对土地的敬,是一个农民伟大之处,也让一个农民带有偏见。我的这种偏见虽然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但是共鸣并不一定就是希望。
对于埋在地下的东西,不见得都是死亡,而应该还有更加美好的、充满想象空间的、具有生机的、温暖无比的东西,那就是根或者种子。只有埋下这样的东西,你的东西才会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我扎根的方向是朝上的,而不是朝下的。朝下只有漆黑的,而朝上除了有一个明媚的世界,还有一个美好的天堂。像一滴水,沉沦下去是什么,我们是弄不清楚的,但是朝上的话,肯定是雾,是雨水,是飘飘的白云。
树是一个人的宗教
爱山者仁,乐水者智,种树者为真善人。有人积德行善是想下辈子托生为人,有人吃斋念佛是想下辈子修道成仙,唯有父亲敬树尊树喜欢树。他总告诉我说,他下辈子既不想上天,也不想入地,唯独想做一棵树。树把根扎在地下,最接近魔鬼的地方;树把叶伸入天空,最接近神仙的地方。所以只有树是跨界的。
其实在这个世上,所有生命之中,唯有树是善的,是踏实的。我带八个月大的儿子逛动物园,他见人与动物都不停地躲,表现出万般的恐惧,唯有见到大树小树,他均不哭,很高兴,想攀爬。在他眼里,到处乱跑的、能说话的,全都不是善类。唯有树长在什么地方,五十年、一百年,它仍不言不语,守在原有的地方,随风摇晃而已。我相信,如果蚂蚁、小草有眼睛的话,它们应该也会这么看待万物。
还有证据可以证明树是善的。比如一只小麻雀,它从不敢在我肩头落脚,即使我一动不动地站着,装成一棵美丽的树,它仍不愿降落在我的肩头,而对于树,哪怕再婆娑、再繁茂、再弯曲不定,它仍信任树,不但把巢筑于其中,而且还在上边跳动与鸣叫。
树是父亲一个人的宗教,他的宗教与大多数人的宗教不同。父亲是有信仰的,他一生信仰的都是树,他把万物中最善的东西,作为自己前世的因、今世的缘、来生的果,寄托肉体,附上灵魂,予以敬重和善待,这才是大修,是真信仰。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始终带着一颗虔诚之心,每一个字不像在写小说,而是在记录父亲念过的经文和圣行。每写一段,我就朝窗外看去,那些正在发芽的、随着春风醒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幻化的父亲。他虽为人,却早就一棵棵地修成了树。
仅有一粒麦子是孤独的
刚刚整理家务的时候,发现了一粒麦子。我突然想,在这个城市,有两千万张嘴巴吃饭,恰恰没有一个人在种麦子,很多人甚至不认识麦子只见过面粉。
这粒麦子应该是父亲进城小住时夹带而来的。这么大个城市,父亲一走就空空荡荡的,就放着一粒麦子,这是多么孤独和无力。我把这粒麦子送回乡下去,那里有成千上万的麦子,它一下子就不稀奇了;把它放在嘴里嚼掉,根本不能充饥;我拿它去喂麻雀,应该很有意思,但它不如一只虫子,喂完之后我也不知道它做了哪只麻雀的早餐。独自漂泊在外,我与这粒麦子的经历很相似,甚至它就是另一个自己,值得我把它当宝贝一样藏着,但是在别人眼里,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是很容易弄丢的,太容易失传了。怎么办呢?我只能在这个城市,就地找个干净的角落,把它作为一粒种子埋起来。
如果没有农村生活经历,他不一定如此敬重一粒麦子,关于一粒麦子的文章光靠想象,怕是断断写不出来的吧?《父亲进城》是我“进城”系列第一篇,刊出后有好几个读者给我留言,说是看哭了,问我是不是真的?刘震云最近在与崔永元对话时说: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编“瞎话”可能比写真话更接近真实。每个打动人心的作家,都有自己的独门武器,回看自己的小说,我恐怕做不到像刘震云那样,到自己的笔下去找知心朋友,在小说里与他们谈话。我的创作倒是比较切合高尔基的说法:我们的感觉,都是用皮肉熬出来的。
在《父亲进城》里,从人物塑造,到情感宣泄,到细枝末节,基本动用了我的整个皮肉,再大的磨难,都替读者事先经受过了。也就是说《父亲进城》所讲的故事,完全靠想象恐怕是写不出来的,它在我身上实实在在地发生过,之中的碰撞甚至还要激烈,经过艺术的再加工,用血肉的文字呈现出来,这恐怕才是触动读者神经、引发读者共鸣的所在。
我们正在消失的故乡
推出《父亲的晚年生活》之后,与我同样漂在上海的一位姓虞的江西老表,他提笔写信给我,满满三页,白纸黑字,不是电子的。恐怕他觉得,关于故乡,必须写在纸上才比较合适。然后他就约了一帮子人,有江西的,有江苏的,有安徽的,反正都来自天南海北。
小聚时是天黑后的灯火阑珊处,地方叫江西野味馆,喝四川酒,吃江西菜,讲自己的家乡话。菜馆里有一道菜是香熏大雁,可惜这道菜很热门,被点空了。我当时就想,难怪自己好久没看到过咿呀咿呀的“人”字,因为大雁被人们摆上了餐桌。后来再想,“云中谁寄锦书来”稀少了,或许是大雁们也彻底失去了故乡,无须再来回奔走了。小聚中另一个江西老表问,你们春节还回家吗?我是一定要回去的,不过前几年回家是探望父母,如今回家只有一件事,就是去上坟,对我来讲故乡就是一座坟。
前些日子,有位叫春暖花开的留言安慰我,你在哪里,母亲的心就陪着你在哪里,你的自在生活母亲都能分享。我的母亲去世几十年了,早就化为一股风了。对于风而言,是没有故乡的,树在哪里,叶在哪里,它们就在哪里。一草一木就是它们的故乡。我两年没回故乡了,但是过年过节少不了一个仪式,那就是给母亲上坟。我会带着纸钱与香火,找一个大一点的十字路口——大一点的路口一般风都比较大,给母亲烧纸,下跪,磕头。我回复春暖花开,我最大的不孝是,让生前没有来过上海的母亲,在死后却要跟着我,跑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来。
秋天时,我儿子落地了,我给他上户口,他身份证号前几位是“310107”,出生地是上海,而我身份证号前几位还是“612523”,出生地永远都是陕西。我半截身子都埋在上海了,却还不能称自己为上海人,但是我把自己一点点埋在上海以后,如果别人问儿子,你的故乡在什么地方,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讲,他的故乡在上海。我陈氏的血脉仍在延续,香火仍然不灭,只是延续的地方变了。
《父亲的晚年生活》讲的就是一个村庄正在消失的故事。我天天在祈祷,让我的父亲长寿,他多活一天,我的故乡就多存在一天。但父亲不会长生不老,等他离开的那一天,不就如江西老表所言,我的故乡只剩下一座坟了吗?我每年回故乡一次都难,到儿子这辈人,他们多久才回去呢?到儿子的儿子,他们还会回去吗?
初冬时,从塔尔坪传来消息,要下大雪了。这一小片岌岌可危的土地,又开始在我的脑海里使劲地摇晃。如果把故乡比喻成村头的一棵大树,父亲就是挂在树梢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他的摇晃让我十分担心,我担心有一天这片叶子被风吹落了。没有叶子的树还能不能叫树呢?小说结尾,大雪封住了塔尔坪。有人问,我的父亲到底有没有跟我进城呢?这里我不能告诉你,因为拥有不同故乡的人在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
埋在心里的炸弹
前几天,朋友小叶说自己身体不适,去医院验了血。漂亮的女大夫笑起来很迷人,她含蓄地对他说,他身体里埋了个定时炸弹,少则三五年,多则十来年,就呜呼哀哉了。原以为知道自己病情,他会更加烦躁,奇怪的是,他不安了几十年,竟然一下子安静了。小叶说,原来开车是横冲直撞的,在花前月下散步,也是大步流星,总一副赶路的样子;吃饭是狼吞虎咽的,好像后边有一群狼逼着;一旦天黑出行,手握半块砖头,以防遭遇劫匪。从医院出来,他把车开得像出殡似的严肃缓慢,遇到红灯绿灯从来没有过的规矩,路过一家陕西菜馆,不再违章停车,花二十块停车费,享受一顿久违的羊肉泡馍。掰馍,喝汤,细嚼慢咽,吃了大半个小时,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满足和过瘾。
小叶说,在单位,遇到写匿名信的那个人,他对他笑了笑;看到总跟自己过不去的那个人,他还是笑了笑。好像过去从未发生,一切都已经释然,一堆破事,忽然一下子失去了意义,回头窗外,阳光明媚,鸽子很白。他开始写遗书,把这么多年欠下的一一罗列了下来——小学时,邻居家晾晒的天麻,承认是自己偷的,希望给人家道个歉;初中时,答应一个女同学,考上大学后一定娶她,希望抽空找到她,看她过得是否幸福;工作第一年,借过一位朋友五百块钱,希望把二十年的本息一起还清。小叶说,当天下班的时候,踏着夕阳走得有些散漫,看到一群蚂蚁在搬运一个果核,原来匆匆忙忙,会无视它们,自己一脚上去,它们就粉碎了。但是这一天,他绕行了。
《兔子皮》之前,我的“进城”系列多在城乡间徘徊,从这一部开始,我把讲述的重心放在城里。我在城里生活了二十年,让我用几个词来反映,比如冷漠,比如浮躁,最想说的是“不安”,不安是一种常态,正如女大夫所言,像有一枚炸弹。不过这枚炸弹,不是埋在身体里的。埋在身体里的炸弹,像病人小叶一样,随着死神的靠近,就会一点点排除;而埋在心里的,说不清什么时候,触动了哪根神经,就会一下子爆炸了,而我们永远不知道排爆方式是什么。
我是学了点中医的人,对于埋在身体里的炸弹,可以开个方子,柏子仁、远志,煎服便可。但是埋在内心的炸弹,正如文章结尾,我照样非常迷茫,去寺庙里烧个香下个跪,似乎是无法得到宽恕的。这种忏悔只求得了一时心安,真正的心安如果像小叶一样,需要在最后一刻靠死神来兑现,以抵命的方式平复自己,显然是不是有些悲催了?
一颗石头有话要说
我常去陕西路逛逛。我是陕西人,去逛陕西路,像是流淌在一根亲人的血管里;而且陕西路上散落着怀恩堂、马勒别墅等历史老建筑,逛起来就别有风味。那天黄昏,再去逛时,在与南京路交叉的十字路上,我碰到了一颗石头,脑袋圆圆的,不含金不带玉,也不是一个雕塑。有人踢了一脚又一脚,有条泰迪冲上去闻了又闻,一个捡破烂的人跑上去,拿在手中掂了掂,大家都失望地离开了。
如果这颗石头在陕西老家,它可以靠着另一颗石头,旁边的小草黄了又绿,河水哗哗啦啦地潺潺流过,我可以用它,打水漂,垒石链,烧石灰,盖房子,起墓。但是现在,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为什么跑到了上海,跑到了一个没有石头的世界。这颗石头,在上海没有兄弟,似乎百无一用,显得那么唐突,被夕阳一照就有一些刺眼,所以别希望有人来认同它融入它。
那个认同你融入你的地方,也许就是你的故乡。上海绝对不是石头的故乡,水泥是石头的亡魂,钢筋是石头的骨头,上海只是钢筋与水泥的故乡。我有一首诗叫《两个碑》,希望死后把我运回故里,不至于在陕西建一个灵魂墓,在上海建一个肉体墓,让一个人撑起两个碑,这是无比沉重的。每个背井离乡的人,其实都有两个碑,碑上雕刻着完全不同的墓志铭。
那天黄昏,我穿过车水马龙,把那颗石头拾了起来,带回了我的新家。《女儿进城》就是在那天晚上,在一片爆竹声中动笔的。写作的过程,我不停地出现幻觉,感觉自己就是这颗石头,又感觉这颗石头有话要说。我只是代替它,用文字的形式,道出了一群离乡别土者的内心。
“无根”是一种病
我又做梦了,梦见自己在深山中采药时迷路,于是使劲地呼喊着“爹”向他求救。但是爹终究没有听见,与已经去世多年的哥哥一起隐没于山林。这时的梦里,看到了一座寺庙,我绝望地向寺庙扑去,希望在寺庙里住上一晚,然后等着天亮后继续回家。
年轻时梦多,如今进入不惑,梦就更多了。我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基本是在上海实现的,上海是最让我头痛脑热的地方,但是这么多年总有一件无法解释的奇事,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做梦,在哪里做梦,春梦或者噩梦,场景无一例外,都是那几间破屋子,都是那个群山包裹着的小山村,都有已经进入耄耋之年的父亲。
开始觉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恐怕自己太想家了,后来就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有时候我是不想家的,不想家的时候我仍然还做这样的梦。我仔细想了想,或许因为它是我的故乡,我是在那里出生的,而且母亲、哥哥都埋在那里。如一株麦子或者是苞谷,无论它们被运到哪一座城市,被人们加工成麦片还是面粉,它们基本的味道是一样的,营养成分是一样的。
这是一个大移民时代,陌生人见面了,如今问得最多的,就是“你家是哪里的”,大家基本都明白,这个“家”所指的,不是你如今住在哪里,而指你的故乡在哪里。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家”是“家庭或者住所”,“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故乡是指“出生或者长期居住的地方”。
我的感受是“故乡”一词的定义不准确,起码是有偏差的。“出生的地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长期居住的地方”。如果这样定义的话,我起码有四个故乡,这么多年我在四个地方长期居住过,塔尔坪、西安、广州,然后就是上海。在我心里,除塔尔坪之外,其他几个城市还不够格,即使我在上海有了房子,娶了个老婆,生了个儿子,但是它的分量仍然与故乡无法相比,充其量只能是我的“家”。《百年孤独》里有言,没有一个亲人埋在这里,就不能称之为故乡。
马尔克斯的这句话解释的是根的问题,我同样感觉它的不足。我企图对“根”进行一些修订,那就是“死与生”——不仅要生在这里,还要埋在这里。对于人,我们无法像春种苞谷秋种麦子那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种子,有的只是一次性消耗的生命,所以生命诞生与安放的地方,那才是故乡。
一切传奇都不在墓碑上
我有个小说所写的“叔叔”,因为去西安坐了一次牢,成了一个令人敬仰的英雄,这个形象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就是我的亲叔叔。
不过有几点要声明一下:一是现实中的叔叔不在西安坐牢,而是在商州一个砖瓦厂劳动改造;二是叔叔确实是因为贩粮票而被定罪的,不过那是一个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代,我们一直不明白他的尾巴在哪里,所以从来就没有把他等同于坏人,反而因为坐牢而进了城,成为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三是叔叔不是因为坐牢才学会写对联与起墓的,他自小就是很有文化与智慧的,如果当时我们家族的成分不是地主,他恐怕早就事业大成,即使不是个大官,起码也是个大款;四是叔叔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如果没有叔叔,我可能还在农村种地放牛,更可怕的还是一个文盲,不可能用小说来书写一个村庄的历史。
叔叔叫陈先甫,几年前得肺癌去世了。他去世的时候,前来吊唁的人,在我们塔尔坪这条山沟里,排了几里长的队伍,花圈从沟底排到了沟脑,这种壮观场面可谓是第一次。有人把这归结为他养出了一堆有出息的儿女,是儿女们的面子大,我对此是不赞同的。他的儿女一个在县城任职,一个在石家庄谋事,一个在西安城经商,还有一个在老家农村。他的儿女不可能是他的纪念碑,与我一样却是他忠实的祭奠者。回乡参加丧事的,有归隐多年的大堂兄,有已经过了五服的后辈们,按说他们完全有理由不去。
我就没有回去,不是因为对叔叔没有感情,而是人生中确实有比“死”更大的事情,对应的就是“生”,我的儿子那时候正怀胎腹中。在叔叔生病住院的最后时光,正好是我这部小说发表的时候,我多么想回去看看他,与他见上最后一面,再把这部小说送他一本。因为在我们塔尔坪,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已经走出大山的同辈人,他们与这个时代一样,对文化人是持漠视态度的,特别是我的两个姐姐和家族成员,他们多数都是文盲半文盲,一辈子都没有看过一篇小说一首诗,不知道何为诗词歌赋,在他们眼里,写文章不如回家种洋芋。
我的父辈中,父亲当然与我最亲,他也是一个彻底的文盲,写自己的名字都勉强,有一个大伯与三叔,勉强能识几个字,已经去世多年了。我的叔叔是唯一可以阅读我文字的人。早几年,我回家,顺便带了一本诗集《诗上海》,但是离开村子之前都没有可送的人,于是忐忑不安留给了叔叔。我以为他不会在乎,还不如给他买的那盒中南海香烟,很有可能变成他糊天花板的墙纸。但是后来,再回去的时候,我送他的那本书,已经被他读完了,并传给了他的孙女。他怀疑地问我,你是记者?我拿出记者证证明给他看,他终于一脸欣慰地对我说,我们陈家出了个文化人,你可以好好写写我们塔尔坪。
所以,在老家,在塔尔坪,几百户人家,不到一千人中,他是唯一读过我作品的人,他就是我的知己。如今,塔尔坪这个在地图上都查不到的小山村,因为我的原因而被许多人所熟知了,有很多人对我说,得抽空去塔尔坪看看。事实上,除了几间破败不堪的房子,一条时干时流的无名小河,你去是看不到什么的,因为一切传奇都不在墓碑上,塔尔坪的墓碑更简单,除了名字与生卒年月,再不会雕刻其他的文字。
血脉不见得是红色的
窗外秋雨时断时续,风异常凉爽,凉爽得有些阴冷。我要写一篇创作谈的时候,我的怀里正抱着我十一个月大的儿子,他没有缘由地啼哭着,显得毫无节制,只有钻进我怀里的时候,他才能安静地入睡了。我抱着儿子,内心里不停挣扎着的,却是小说中的奶妈张小泉。她怀里也抱着一个孩子,与我不同的是,我抱的是自己的血脉,因为父子之间与生俱来的血肉相连,使我在辛苦与狼狈中升起一股幸福感。而她呢?抱着的,却是与自己几乎无关的人,她与他之间如果说有联系的话,那就是乳汁,白色的乳汁。
其实,不知从何时开始,奶妈这一看似民国以前才有的职业,却突然又重新回到了我们的视野。几年前,我只知道为了生计,有出卖肉体的小姐,有出卖苦力的保姆。虽然社会已经禁止卖血,仍然有人在暗中卖血。直到有一天,我接触到一个陕西老乡,我问她在上海干什么的时候,她说,她在给人家当奶妈。我说,奶妈不就是保姆吗?她似乎有些气愤地说,这你就曲解了,两者当然不一样,保姆是没有奶水的,而我是有奶水的,我要给别人的孩子喂奶。看着我吃惊的样子,她又给我打了一个比方,奶妈和卖血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白色的。当着她的面,我没有忍心问她,她的乳汁是从何而来的?她自己的孩子当时又在何方?但是我相信,这白色乳汁与红色血液是不一样的,红色血液人人都有,而白色乳汁只能来自一位母亲生产后的身体。
从此,这个陕西老乡就一直在我内心跳动,她有时捧着一对充盈的乳房,有时则茫然地看着窗外,直到我儿子出生之后,我才明白,并不是生你的那个人才值得叫一声母亲,那个用白色乳汁把你一点点养大的女人,同样值得你深情地叫一声母亲。这个奶妈的身影,终于在我内心中变成了一场地震,让我有了书写她的冲动,最初我写了一首长诗,诗中我说:
“有乳就是娘,看到孩子冲着我笑
我说,钱就不要了
等孩子会说话了
记得喊我一声妈。”
我觉得这还不够,几乎在儿子的屎尿中,我一口气完成了这部作品,那几乎是一天一夜的事情。
正如小说中的张小泉一样,如果为了钱,她绝对不会当奶妈。与小姐卖身、女人卖血、保姆做苦力相比,奶妈最不一样的地方,她其实什么也没有卖。能卖的东西是可以生产的,是毫无节制的,所以从她体内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的,恐怕只有温暖的母爱。所以说,这部小说不是一个外乡人的血泪控诉,而是在“进城”这个大背景下,对所有定义下的母亲吟唱的一曲赞歌。
节选自陈仓散文集《月光不是光》
图片来源:网络
设计制作@胡湫
作家简介:
陈仓,陕西丹凤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第二期“陕西百名优秀中青年作家扶持计划”入选作家。出版有诗集《流浪无罪》《诗上海》《艾的门》,四千行长诗《醒神》,千行长诗《天鹅颂》,八卷本《陈仓进城》系列小说集,长篇小说《后土寺》《止痛药》,长篇散文《预言家》《动物忧伤》,中篇小说集《地下三尺》《再见白素贞》,散文集《月光不是光》等。曾获第八届鲁迅文学奖、第二届方志敏文学奖、第三届三毛散文奖大奖、第八届冰心散文奖散文集奖、《小说选刊》双年奖、北京文学奖、广西文学奖、第二届广州文艺都市小说双年奖、第三届中国星星诗歌奖、第三届中国红高粱诗歌奖、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优秀作家贡献奖、中国小说学会年度好小说(排行榜)等各类文学奖项三十余次。曾参加《诗刊》社第28届青春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