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和亲生女儿“发生关系”,母亲一直“施压”,女孩崩溃了
男子多次和亲生女儿“发生关系”,母亲一直“施压”,女孩崩溃了
导语: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本应该在父母的关爱下茁壮成长,但四川安岳县一少女却遭遇了迷失人性的父亲陈某。经查,2016年暑假至2018年9月期间,陈某在明知女儿陈某某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在成都某租住房内和安岳老家及其车内多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女儿还未满12周岁。在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长期多次对其实施奸淫,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此,法院于今年7月对该案作出宣判,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0月21日,在四川邑州监狱的庭审现场,安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陈某对女儿的监护人资格。
爱女儿的方式千千万,唯独有一条要注意,那就是张亮在《新生日记》里说到的——不亲女儿的嘴。父亲毕竟是作为异性,爱的表达要适度,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从小就开始培养,张亮的教育观真的很正了!
都说中国人讲仁义礼智,都说中国人在性方面没有外国人开放,都说中国的法律比外国的法律严峻,这个案件的判罚告诉你根本不是这样的。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很多国家是终身监禁的,13年有期徒刑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说心里话,最大的责任在母亲,一个家庭关系的紊乱首先应是家庭主妇的失格失责引起的灾祸,好女人怎么可能让自己的丈夫堕落如此地步而不自知?真是悲哀不幸荒唐至极的畜生之家……
对于老一辈的孝是相对的,不是每一个年老的人都配得上孩子的孝。父母,不是铁板一块的恩人,有的父母令人发指,有强奸亲生女儿的,有不给孩子上学的,等等。
(本图文来源于网络)